“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继母恩如何报
唐朝诗人孟郊所作《游子吟》诗中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子女的孝心就像微小的细草,如何才能报答慈母如春天阳光般伟大的养育恩情?诗中的“慈母”适称于天下所有的母亲,当然也包括继母。
中国古代,有二位继母可为后世楷模。她们对继子的爱甚至超过对待亲生子女;对继子无私的呵护,令后人敬仰与叹服。
兄弟相争 只为代死
战国时期,齐宣王主政时发生了一桩命案,有一人在路上被打死了。官吏勘察现场,当时路边站着一对兄弟,于是过去审讯他们。
哥哥说:“人是我杀的。”弟弟立即反驳,说:“不是我哥杀的,是我杀的。”兄弟二个争相认罪,想代替对方接受死罪。
官吏从现场也看不出其它线索,无法断定谁是凶手,所以一直无法结案。这桩案子就此拖延了一年,地方官无法作出裁决,就将此案的详细始末,上报齐国国相。不料,齐相也无法做出决断,只好上奏于齐王,由国君仲裁。
当齐宣王了解全部案情后,说:“如果将兄弟二人全都赦免,有罪之人将逍遥法外,就是纵容了犯罪;如果杀了两人,也会诛杀无辜。”齐王想了想,或许他们的母亲能够知道儿子的善与恶,于是下令去问这兄弟俩的母亲,且听听她怎么说,再来决定由谁偿命。
继母高德 国君慕义
齐相奉命召来兄弟二人的母亲,向她道明实意:“你的一个儿子杀了人,但是兄弟二人都争着偿命,官府不能裁断,就禀告于大王。大王仁爱,不想两人都杀,所以想问问您的意思,该由谁偿命?”
那名母亲一听,顿时哭了起来,心中着实伤悲。但杀人者偿命,也不能逃脱罪责。她一面哭,一面说:“杀小儿子吧。”
齐相觉得很奇怪,依常理人们通常疼爱最小的儿子,那名母亲的决定引起相国的好奇,于是问她:“为什么?”
那名母亲说,“小儿子是我亲生的;大儿子是我丈夫前妻生的。丈夫病重临死之际,将大儿子托付给我,并嘱托我:‘好好照顾他。’我答应了,说:‘好。’”
“既然我接受了先夫的托付,又对他许下诺言,怎能不信守承诺呢?况且杀哥哥,让弟弟存活,是以私爱取代公义;背誓忘信,是欺骗亡者。一个人背弃嘱托,不守承诺,还能靠什么活在世上?丧子虽然让我痛苦,却能让公义畅行于世。”那名母亲哭诉着,落下的眼泪沾湿了衣衫。
齐相为她的义行所感,于是上奏于宣王。齐宣王得知后,不禁感叹,国中有此贤明的母亲,可谓百姓楷模。国君敬重她的美德,于是赦免了她的两个儿子,并且尊称她为“义母”。
这位继母守信又讲义,宁可失去亲生儿也要保全继子。她的决定使仁明的国君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裁决,最终的结果皆大欢喜。
而对于获救的继子而言,无论继母的救命之恩,还是抚育之德,他又怎能报答得尽呢?
贤德继母 明朝张氏
明朝有一位史官名叫沈晴峰。他三岁时,生母俞氏就去世了,由继母张氏抚养成人。由于继母对他呵护有加,平日十分疼爱他,所以小晴峰度过了幸福的童年。
生母去世时,晴峰尚且年幼,还没有记事,所以对生母一无所知。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沈晴峰自幼体弱多病。有一次,他的病情突然危急。恍然中,他梦见一位妇人准备把他带走,并说:“你可是我的亲生儿子啊。”这时,一位长须老人从那妇人手中把他夺了过来,将其送回家中。这时,他从梦中苏醒过来。
沈晴峰向祖母说起梦中之事,并将梦里那名妇人的衣着、容貌和举止,详细地告诉她。祖母告诉他:那是他的生母俞氏。这时,他才知道原来生母早就撒手人寰。
大病初愈后,继母张氏更加疼爱沈晴峰,呵护他,生怕他再出什么意外。
后来,沈晴峰参加乡试,考中了举人,他的生母俞氏曾再次出现在他梦中。或许是为他庆贺吧,恭喜他功名有成。
沈晴峰在朝中担任史官,对继母张氏格外孝顺。张氏想把全部家产交给他,让他安排生父的丧事以及她的身后事。此后,张氏和沈晴峰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直到终老。
由于继母张氏极为贤惠,所以沈的生母俞氏得以含笑于九泉之下;而沈晴峰也在张氏无微的照顾下成长,后来担任翰林院“修撰”一职,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
故事中,张氏对继子的抚育、照顾以及信赖,那份深厚的恩德,身为人子又该如何报答呢?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啊,春天的阳光倾洒大地,倾尽所有呵护着细嫩的寸草。那份博大的母爱,就像阳光能够包容大地上的一切,而小草似的受尽恩泽的儿女,又怎能报答得尽呢?@*#
事据《列女传》卷5、《涌幢小品》卷21
责任编辑:王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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