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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剑林家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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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华府办〔2015〕11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华有关单位:《五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业经2015年3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1日
五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粤发〔2014〕9号)精神,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全面铺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提供体制保障。二、目标任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农村土地和户籍资料等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收集资料、制作底图,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张榜公示、签印确认、审核颁证等程序,对全县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进行造册登记,颁发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加盖五华县人民政府公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重点解决当前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做好各方面材料的归档利用和验收移交,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整记录,有据可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不在时间快慢,关键是要彻底。确实权,颁铁证,不留后遗症。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真正把农民的土地权利确权固化到农户,做实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法律关系,加强农民承包土地的物权保护,从根本上防止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发生。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土地关系明确,把权益界线划清,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涉地纠纷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以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推动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治理创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配套改革工作,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三、基本原则(一)保持稳定原则。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处置等权利,强化物权登记管理。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更不能打乱重分、另起炉灶。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利于农村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纠纷和隐患。(二)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合情合理做出具体规定。在推进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农民有意愿通过开展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各地要给予积极引导,并指导和支持互换并地各方完成必要手续和程序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要认真绘制农户承包地块位置图,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并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三)尊重民意原则。确权登记颁证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归根到底是农民的事情,关键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所有工作程序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农民的认可和接受。要以农民群众参与程度、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成果的准绳。各镇要把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说明,做到家喻户晓、释疑解惑。工作中碰到的具体矛盾和问题,要充分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县直有关部门和各镇可以引导、指导,但不能替民做主,更不能篡改民意,粗暴行政。(四)分类实施原则。确权登记颁证必须坚持以“确地”为主。各镇要根据本身实际情况,按照确地、确权、确利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又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清轻重缓急,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对权属清晰的先确权,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政策方面一时把握不准、研究不透的,保持现状,留待后期处理。四、工作要求(一)进一步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部进行补(换)发,使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未签定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丢失、残破等原因的要补签;因承包地被国家全部征收等原因,需要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要予以注销。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关键要明确承包地块的四址范围。已明确四址的,要进一步核实;未明确四址的,要予以明确;有些地方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无法明确个别农户承包地四址的,可以通过确股、确权、确利的方式,明确整个规模经营范围内承包地的四址,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造册,并报村民委员会、镇政府和县农业局备案。登记簿中承包户的地块、面积、期限和等级要与证书、合同内容相一致。同时,要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登记管理办法。(三)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收回或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要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一是因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三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四是因婚姻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五是因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六是因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因故消亡的;七是因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八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实施期间,凡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县农业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对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的每宗承包地块进行核实。(四)开展基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要把基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机结合起来。县农业局要加强与县国土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已设立永久保护标志的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五)开展其它承包方式的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以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向申请人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五、工作程序(一)制定方案。镇、村要根据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镇、村确权登记颁证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村实施方案,需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再具体实施。(二)宣传培训。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信、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让镇村干部、农民充分认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镇、村要按县规定的时间召开镇、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重点培训镇相关工作人员、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使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三)收集资料。收集二轮承包台账、户籍、行政区代码以及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范围线、地力登记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林权界线、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确权成果等资料。(四)摸底调查。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并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等,查清家庭承包户数、新增户数和共有人情况,收集核实二轮承包农户户籍、二轮承包台账等信息,并逐户签字认可。(五)制作底图。以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为单位,以 1:2000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并添加标注。以图形纹理的形式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底图。(六)外业调查。由镇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现场指界后,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按照编码规则编码,形成有地类、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的草图。(七)内业处理。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八)张榜公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在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公示表上加盖公章后,要在村务公开栏及各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镇、村工作人员与调查人员应及时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九)签印确认。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确认图)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十)审核颁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本组织的确权成果资料连同《土地承包合同》,上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确权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农户颁发加盖五华县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造册登记。(十一)归档建库。以现有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结合现有土地承包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各镇应安排有关人员协助测绘单位把本镇每个村承包地块、面积录入计算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依法按期移交县档案局综合档案馆统一归档保管。(十二)检查验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各镇、村要进行自查,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各镇应及时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并上报县确权办公室。在镇、村自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县组成检查组对镇、村进行检查验收,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六、时间安排(一)第一阶段 :2015年3月—2015年11月底 召开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铺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选择50%的行政村,先行按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确权登记颁证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好基础。(二)第二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9月底在认真总结先行村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其他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第三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1月底各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对各镇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各项准备。七、保障机制(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级要把该项工作作为理顺农村经济、稳定农村经济秩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专门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范宜军(县政府县长)常务副组长:曾光华(县政府副县长)副  组  长:邓瑜文(县府办党组成员)徐德兴(县农业局局长)张  裕(县财政局局长)曾清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成      员:杨  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魏华中(县农业局副局长)            钟伟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小强(县财政局副局长)            魏宇华(县监察局副局长)            周洪杰(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焕光(县信访局副局长)            杨伟沧(县档案局副局长)            万仕林(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邹梅英(县妇联权益部部长)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确权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徐德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每个镇抽调1名熟悉农村工作、懂电脑、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县确权办力量,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镇、村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领导,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各镇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农业局(县确权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各镇、村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业务培训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代表县政府按程序负责拟定设备采购清单;组织测绘单位开展工作;做好该项目其他相关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发动。县监察局:负责全县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财政局: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资金,安排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国土资源局:免费提供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基本农田范围线、国有用地红线,负责协调组织全县1:2000正射影像图并免费提供使用,指导处理有关土地权属的矛盾纠纷。县司法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纠纷。县档案局:负责指导做好全县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其他相关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促进全县确权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确权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各项工作;制订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协助测绘单位开展入户调查、勘测定界等工作;指导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解释答复有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确权办公室报送及反馈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各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村委会: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协助测绘单位做好入户调查、勘测定界、相关数据核实、张榜公示;解释群众疑问,调处矛盾纠纷等各项深入细致的工作。(三)强化宣传,抓好培训县相关部门和各镇应结合实际,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要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土地承包法律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义、目的、政策和工作方法宣传,使全县上下思想统一、行动协调,努力营造各方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分级、分层次培训镇、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要围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需要,抓好业务骨干的培训,培养一支熟悉政策、掌握规程、精通业务、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增强各级做好工作的信心。(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督促、指导、落实。县确权办要加强对各镇的业务指导,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并成立四个督导组,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顺利、完成情况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执行不力,违背政策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对《五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部份内容的解读 一、第1页前言部分第7行“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二、第2页第8行“四相符”是指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三、第2页第9行“四到户”是指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四、第6页第四点第五款“四荒”土地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来源五华县政府网
生学成毕业。校长吴清辉在致辞时还表示,UIC作为香港和内地合作创来看,恐袭一定会给英国的选民带来分化与极端化,可能有利于支持脱欧的政党。毕竟当初英国脱欧,一个诉求就是减少难ttp://p2.ifengimg.com/a/2016/0810益主要来自于资产配置和基金筛选两方面,其中,资产配置14日晚,红宇新材发布公告,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thsg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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