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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罗诚浩)11月7日,本报推出《削坡建房:如头顶“炸弹”几多危险》专题,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谭君铁特别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制订“‘三年整治方案’,最大限度遏制风险。”日前,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年)》(下称《方案》)。《方案》要求,至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 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的规划,2017 年6 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工作,不漏一村一户,编制和建立全市统一的“削坡建房调查技术指南”和“削坡建房信息系统”。至2017年底前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30%,至2018年底前消除60%,至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 《方案》还明确要求,在2017年1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削坡建房三年整治实施细则和鼓励政策制定,对完成了边坡治理或实施了搬迁避让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从而不断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此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城乡规划管理、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边坡安全管理、土地供应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 据了解,所谓“削坡建房”,是指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潜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设施,学校、工厂、公路、水利、医院、矿山、旅游等在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设施。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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